漁港轉型釋出 再造馬沙溝繁榮
- 發佈日期
- 10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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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馬沙溝漁港釋出
為因應漁業結構調整及地區發展需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5月7日「公告廢止」馬沙溝漁港,並由台南市政府規劃漁港廢止後朝「觀光遊憩」方向發展。
漁港釋出 多元及轉型利用
對於現行的漁港利用,漁業署自91年起即未再新建漁港,並於96年依據行政院「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與地方政府溝通檢討,將部分漁港作最有利之使用開發,此次公告廢止的馬沙溝漁港為近5年來漁港朝轉型再利用規劃的首件推動成果。
結合周邊觀光休閒產業 與當地社區共創繁榮
馬沙溝漁港位於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周遭景觀資源豐富,因此台南市政府考量漁業結構及地區發展需求,凝聚地方共識將該港未來發展定位在親水遊憩空間,無論是設置濱海餐廳、文化巡禮、生態導覽、漁業體驗或水域遊憩活動皆有無限可能,也將帶動地區經濟發展。
漁業署將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檢討將漁港作為最有利之使用開發。並對於臨近供漁船轉籍之漁港倘有設施不足部分予以適當協助,期使漁港朝多元及轉型利用,與地方共創繁榮。聯絡人:蔡日耀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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