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歐盟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諮商會談 積極執法以永續資源為雙方共識
- 發佈日期
- 107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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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歐盟合作打擊非法漁業(IUU)諮商會議自本(107)年3月13日至21日在臺舉行,透過技術性諮商及高階政治對話,歐方充分瞭解並認同我國在漁業「法律架構」、「監測、管控及監督」、「水產品可追溯性」及「國際合作」等面向所做的努力,特別認為漁業署於去(106)年2月成立且24小時運作之漁業監控中心,以及為利監控而開發之整合系統是相當先進,可有效提升管理效率。
漁業署表示,歐方對於改善我國漁業管理所做之建議,特別是在法律架構,自漁業三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及漁業法修正案)以及所授權訂定之子法規的生效,已足健全我國之漁業法制結構及管理架構,符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規範並與國際管理趨勢接軌,再搭配先進並具監控效率的漁業監控中心與各項監控管理措施,應更能有效執法、保障守法漁民權益。
漁業署指出,無論是遠洋漁業或沿近海漁業所用之漁業資源,皆需兼顧保育與管理,方能邁向永續經營與利用,進而確保糧食安全,此需持續透過落實執行漁業相關法令才可以達到此一目標,並對於嚴重違犯相關法規之IUU捕撈施以具嚇阻力之嚴厲處罰,以防範與杜絕IUU漁業之發生,確實且積極的執法是永續漁業基礎,亦是本次臺歐雙方的共識。
漁業署最後表示,本次會議臺歐雙方對各項議題充分溝通,並持續保持對話,未來希望朝雙方可長久合作建立共同打擊非法漁業之區域性夥伴關係努力。
聯絡人:林國平副署長
電 話:0988-67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