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太平洋海域之年度漁獲總配額及各捕撈漁船之單船配額
- 修改時間
- 106年08月28日
- 點閱率
- 1022
-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61337382A號公告主旨:公告一百零六年度太平洋海域之年度漁獲總配額及各捕撈漁船之單船配額。
依據: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106年度太平洋海域之大目鮪年度漁獲總配額,WCPFC公約海域為9675公噸,IATTC公約海域為7555公噸。
二、各捕撈漁船之大目鮪年度單船配額原則如下,但實際得使用之配額以主管機關許可之配額為準:
(一)大目鮪組:A區(西經150度以西之WCPFC公約海域)87公噸、B區25公噸(南緯4度以南、西經130度至西經150度之WCPFC公約海域與IATTC公
約海域重疊海域)、C區118公噸(南緯4度以北、西經150度以東,及南緯4度以南、西經130度以東之IATTC公約海域),總計230公噸;各
區示意圖如附件。
(二)長鰭鮪組:A區9公噸、B區1公噸、C區30公噸,總計40公噸。
(三)一般組:20公噸。
(四)冷凍黃鰭鮪組:40公噸。
(五)季節捕鯊組:10公噸。
(六)小釣船經許可赴東太平洋漁區作業者,另核給10公噸,並僅限於B區及C區使用。
三、各鮪延繩釣漁船應於主管機關許可之作業漁區內,使用其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