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美國勞工部報告 漁業署將持續落實並提升外籍船員權益保障措施
- 發佈日期
- 11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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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本(6)日表示,美國勞工部於美國東部時間9月5日,發布本(113)年「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貨品清單」,我國遠洋漁獲仍列其中,漁業署表示,我國自111年起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已大幅提升外籍船員權益,將持續落實外籍船員權益保障措施。
漁業署說明,「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從勞動條件、生活條件、社會保障、仲介管理、監測機制、國際合作、共善夥伴等層面,系統性提升外籍船員權益,除已提高船員最低工資及保險額度、要求直接足額給付工資、船上置備出勤紀錄、裝設船舶攝錄影系統等,並增聘60名檢查人力,每年檢查國內及國外港口遠洋漁船50%以上,以113年1月至6月檢查結果為例,外籍船員工資依規定足額給付比例達98%。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我國積極向美方說明漁業人權提升情形,本年2月曾邀請美國勞工部官員來臺瞭解實地狀況,並與相關機關、產業及民間團體座談,美方表示自清單移除須依不同來源資訊獨立客觀驗證、評估。
漁業署強調,將持續落實「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同時呼籲產業積極提升外籍船員勞動條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與船員及公民團體共同合作,守護船員權益,讓產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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