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政措施首要漁民所得提升(88.02.04)
- 發佈日期
- 88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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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年二月一日,號數:六十八
本文:漁政措施首要漁民所得提升 省漁業局動員漁家經濟調查
臺灣省漁業局為瞭解漁業施政對漁民所得之具體效益,及漁業經營投資報酬、財務及生產勞動情形等,將於八十八年二月至四月展開「八十七年漁家經濟調查」工作,漁民所提供之調查資訊,可供漁政單位調整施政方向之參考依據,請漁民積極配合調查員填答相關問項。
省漁業局為妥適輔導漁民經營漁業,乃於民國七十八年起即逐年擬訂計畫,進行沿近海及養殖漁戶經濟概況調查,本( 八十八 )年度為切合時政,擇選八十七年間實際經營漁業之漁家一、六○○戶,依漁業別調查對象為:
(一)沿近海漁業九○○戶:以一○○噸級以下漁船(舢舨),並實際從事「流刺網」、「延繩釣」、「拖網」、「焚寄網」、「娛樂漁船」及「鯖圍網」等漁業之漁船主漁家為調查對象。
(二)養殖漁業七○○戶:以養成「虱目魚」、「吳郭魚」、「石斑」、「鯛類」、「甲魚」、「文蛤」或「箱網養殖」漁家為調查對象。為因應漁業環境變遷,國際間對漁業資源經營管理日亦迫切需求,並維護我漁船海上作業權益,本( 八十七 )年之調查項目,增列每月作業漁區之漁法與漁獲情形調查,希望藉此建立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與漁場資訊,供政府於國際漁業談判籌碼,並為漁民爭取應有權利。
為了漁業永續經營及漁民自身權益,省漁業局呼籲漁民朋友配合本計畫,詳實提供相關資料,以共利共榮願景為漁業打拼。
備註:八十六年調查工作執行績優
表揚單位:宜蘭縣政府、屏東縣政府
基隆、永安、頭城等區漁會
潮州鎮公所表揚人員:
督導員:宜蘭縣政府-莊杏珍、屏東縣政府-陳淑芬
調查員:基隆區漁會-謝碧琴、永安區漁會-何淑媛
潮州鎮公所-王俊雄、頭城區漁會-李東和
新港區漁會-游秀紛、蘇澳區漁會-陳阿漁
鹽水鎮公所-黃耀南、梓官區漁會-魏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