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鯊通報系統啟動 漁民捕獲鯨鯊納入管理(90.05.04)
- 發佈日期
- 90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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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九十年五月四日
鯨鯊通報系統啟動 漁民捕獲鯨鯊納入管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保育及永續利用台灣週邊海域鯨鯊資源,已委託調查台灣沿近海域鯨鯊之漁獲資料及資源變動情形,以作為研訂鯨鯊管理措施之參考依據,並於四月廿五日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六條公告建立﹁鯨鯊漁獲通報制度﹂。漁民於台灣週邊海域捕獲鯨鯊時,漁船船主或船長、定置網漁場負責人或漁撈長應查填通報漁獲資料,並向所在地直轄市政府(漁業處)或縣市政府(漁業管理所或漁業課) 通報。直轄市政府或各縣市政府於接獲漁民通報後,再將相關資料分別函送及傳真至漁業署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如未依規定通報者,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將核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漁業署表示鯨鯊屬於全球性洄游魚種,因其具有生活史長、孕卵數少、成熟緩慢之特性,近來已成為國際野生動物保育組織關注的焦點。由於目前對鯨鯊生態資料的瞭解仍相當有限,因此目前國際上並未將鯨鯊列為保育物種,惟已有幾個國家開始禁捕。台灣地區漁民利用鯨鯊資源是近十年的事,鯨鯊因為它的肉質鮮嫩、細緻,顏色雪白,因此又被稱為「豆腐鯊」。台灣地區並沒有專業從事捕鯨鯊的漁業,鯨鯊通常是偶而誤入定置網中而被捕獲,或由鏢旗魚業者所鏢獲。鯨鯊因其經濟價值高,現為我國漁民經濟利用魚種之一。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為瞭解台灣週邊海域鯨鯊之分佈與生態情況,自八十八年起已委託專家學者進行調查研究,依據初步調查結果,近年來鯨鯊之漁獲數量與體型已有減少及小型化趨勢,而且由於鯨鯊分佈範圍廣,其移動分佈與浮游生物的消長、珊瑚的產卵及水溫的變化有密切關連,因此為保護鯨鯊資源以及兼顧漁民利用之需要,漁業署已邀集專家學者及漁民代表共同研商並建立共識,現階段先建立「鯨鯊漁獲通報制度」,要求漁民捕獲鯨鯊必需通報,以確實瞭解台灣地區之鯨鯊漁獲數量,作為訂定相關管理政策之參考。
為避免漁民因不瞭解規定而誤觸法規,鯨鯊通報制度自目前起至六月底止為宣導期,自七月一日起如未遵守通報規定,將核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漁業署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對漁民宣導,使其瞭解規定,漁業署也特別呼籲所有漁民,為求鯨鯊資源之保育與利用,採取適當的管理措施確有其必要,希望漁民能相互配合,以期在有效、合理的管理制度下對鯨鯊資源作永續性之利用。
承辦人:養殖沿近海漁業組技士林宗善
電話:(○二)三三四三六一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