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幹部船員同等訓練證明申請
- 修改時間
- 110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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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法令依據 「漁船幹部船員相關類科同等訓練驗證要點」。 應附文件 1.漁船幹部船員相關類科同等訓練合格認定申請書。
2.身份證影本1份。
3.依申辦類科分別繳交相關文件如下:
交通部核發之船員適任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應在有效期限內)
考試院核發之航海人員相關考試及格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應在有效期限內)
海事院校相關科系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應在有效期限內)
相關船員服務經歷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1份。審核流程 完成時間 3個工作天 申辦方式 ▲本人親自辦理。
▲或備齊相關文件逕寄農業部漁業署漁業人力組漁業訓練巡護科辦理。
(郵寄地址:80672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業務承辦人 王小姐 07-823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