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轉達業者及公會對元勝二號漁船海難救援單位表示謝意(91.07.09)
- 發佈日期
- 9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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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一六六號
漁業署轉達業者及公會對元勝二號漁船海難救援單位表示謝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對於本次海巡單位、海軍兩棲部隊、空中警察隊、空軍海鷗部隊及屏東海上救難協會等單位積極投入救援高雄市籍「元勝二號」暫置漁船海難事件,及時將一三三名船員救出,特轉達業者及公會感謝之意。
漁業署稱,本次遭難「元勝二號」暫置漁船(CT4-0772,79.22噸) 原係配合我六艘遠洋魷釣漁船至西南大西洋作業後返港整補時,將原在國外基地僱用之大陸籍及越南籍船員(合計一三三人)暫置於該船,俟該等魷釣漁船整補後,將再度隨船赴北太平洋作業。惟因本次娜克莉颱風來得相當快速,中央氣象局在本(九)日上午五時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後,該船依規定進入高雄二港口避風,於航行中在上午八時二十五分發生機艙失火事件,由船主通知東港區漁會漁業通訊電台,該台立即轉報漁業署,該署接獲東港區漁會漁業通訊電台通報後,立即依沿近海漁船海難救護機制通報相關單位前往救援;同時也透過林園區漁會發動漁筏前往協救,並由該署南部辦公室成立應變小組,該署副署長沙志一立即南下前往現場處理相關事宜。
該署又指出,在海巡警艇戒護下,由空軍海鷗部隊、海軍兩棲部隊、空中警察隊直昇機進行空中人員吊掛救援作業,順利將船上五名越南籍船員、一二七名大陸籍船員及一名本國籍船長(張德財)救起,全數安置於高雄區漁會魚市場二樓,其中十名船員因吊掛作業時受傷,已安排就醫,同時公會及業者由該署沙副署長陪同,對相關救援單位在強大風浪下冒險患難英勇救援行動表達謝意。另對於本次海難唯一受僱於「合穩一號」漁船之大陸船員張青靚(二十六歲,福建省平潭縣人,勞務證號碼F08502801),因於失火時過於慌張立即抱住一只碰墊自行跳海失蹤,表示遺憾。目前該失蹤張員仍正由各相關單位繼續搜救中。
漁業署指出,為因應颱風侵襲時,海上暫置漁船大陸船員之安全,各主要漁港均規劃漁港碼頭、陸上安置處所,以利颱風來臨期間大陸船員之暫置,並要求各有關縣市政府務必按中央氣象局所發布的颱風警報類別,督導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上岸安置。同時請海岸巡防單位配合,本次颱風警報發布後,迄目前為止,進港避難之外來船員計有東港地區一、四五二人、宜蘭地區一、一0三人、高雄地區五0五人、澎湖地區二八二人、基隆地區二二三人、台北縣一四五人、花東地區九九人、新竹地區十三人,總計三、八三七人。由縣政府、漁會及海巡警政人員協助戒護,漁船船主則負責生活照料。
漁業署進一步指出,依現行法令規定,尚未開放大陸人士進入臺灣地區工作,惟目前僅允許大陸船員受僱於我漁船在十二浬外海域工作,並採事後報備制,且僅能在海上之暫置船安置。該署已依行政院指示正進行修訂相關法令,將改為事前許可制,並已同時在宜蘭南方澳漁港、基隆八斗子漁港、新竹漁港、臺中梧棲漁港興建大陸船員臨時岸置試辦處所,該等處所工程將於本年內陸續完工,以解決大陸船員管理及海上暫置問題。然需大陸方面相關單位配合,惟大陸方面自本年二月起採取全面暫停對臺派出漁工措施,該署為解決漁業勞力及大陸船員管理問題,正循管道洽大陸方面儘速進行協商。
聯絡人:漁政組科長王正芳
聯絡電話:○二-三三四三六一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