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員訓練結業證書補發、換發、變更姓名申請
- 修改時間
- 110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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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應附文件 1.漁船船員訓練結業證書補發、換發、變更申請表。
2.身份證影本1份。
3.最近1年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
4.申請「更改姓名」者,請檢附可資證明更改姓名文件,如新領漁船船員手冊或可證明更改姓名之戶口名簿(以上證件正、影本均可,影本須註記與正本相符並加蓋本人印章)及原證書。注意事項 1.毀損或更改姓名者,於證書補發後,原證書收回註銷。
2.需郵寄者應檢附掛號回郵信封。
3.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電子戶籍謄本。審核流程 完成時間 7個工作天 申辦方式 ▲本人親自辦理。
▲或備齊相關文件逕寄農業部漁業署漁業人力組漁業訓練巡護科辦理。
(郵寄地址:80672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業務承辦人 王小姐 07-8239626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