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持續推動資源保育、永續經營之資源管理型漁業(94.05.05)
- 發佈日期
- 9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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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漁業署持續推動資源保育、永續經營之資源管理型漁業漁業署表示,依據聯合國農糧組織調查報告指出,部分漁業資源已面臨過度開發或處於回復緩慢之狀況,造成國際間對漁業資源養護保育日益關切,而我國為公海主要之漁捕國家之一,對漁業資源狀況惡化不但亦同表關心,更應積極加以維護。
漁業署說明,近年來為配合國際間對漁業資源養護管理,我國業已自1991年起推動兩階段之減船,共計縮減漁船2,751艘,減少138千噸之船噸數,整體而言,我國漁撈能力共計減少20%,其中包括減少136艘大型(100噸以上)鮪延繩釣漁船及263艘拖網漁船。有鑒於全球鮪類資源水準之低落,各國際漁業相關組織一再要求各國減少漁撈能力,為此我國在2005年業已決定減少63艘大型鮪釣漁船,並採取限制各洋區及漁區移轉、強化漁船監控、實施大目鮪配額管理及嚴格防杜洗魚等強化管理之措施。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為永續利用沿近海漁業資源,禁止未滿五十噸拖網漁船於距岸三浬內作業及禁止五十噸以上拖網漁船於距岸十二浬內作業之規定,除具保育沿岸棲地功能外,亦含括維護漁業作業秩序之作用,故應予維持,至於建議劃分區域入漁或季節性入漁,將審慎檢討。為改善底棲魚類資源與漁獲量低落現象,該署亦研擬「漁船轉營釣具類漁法或兼營娛樂漁業等設備之補助或貸款」,並積極辦理「漁民第二專長訓練」、「休漁補貼」及「漁船筏收購」等輔導措施,希望漁民配合推動,以維繫漁民之長遠利益,促進沿近海漁業永續經營。
漁業署最後呼籲,漁業發展政策係在國內外漁業環境下,由政府結合學界及業者之意見而共同形成,以因應「遏止IUU漁業」、「減少漁撈能力」、「永續沿近海漁業」等國際漁業管理趨勢,政府已持續推動資源保育管理型漁業,因此業者於經營管理上,應配合政策之方向及管理措施,遵循國際漁業組織之管理決議,達成共同維護漁業資源、永續漁業經營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