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建造申請書
- 修改時間
- 111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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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法令依據 漁業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6條。 應附文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漁船保留汰建資格函。
4.船圖(一般佈置圖、中央斷面圖、線圖)三份及施工說明書三份。
5.讓渡人之同意書正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承讓他船汰建資格者須檢附)。
6.買賣契約或工廠統一發票(主副機使用舊品者,須檢附)。注意事項 須依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之規定取得同漁業種類及長度級之汰建資格,方能申請建造漁船。 審核流程 完成時間 7個工作天 業務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