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漁船安裝船位回報器,確保海上作業安全(95.03.03)
- 發佈日期
- 9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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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獎勵漁船安裝船位回報器,確保海上作業安全
為維護台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作業安全,漁業署94年度獎勵補助臺北縣、宜蘭縣及基隆市籍20噸以上未滿100噸延繩釣漁船安裝船位回報器,共計有蘇澳、基隆、瑞芳、金山、萬里等區漁會所屬223位艘漁船申請安裝,申辦情形十分踴躍。
漁業署指出,漁船裝設船位回報器後,可定時將海上船位資料傳送至陸上接收中心,當漁民不慎進入日本經濟海域時,接收中心即可透過漁業通訊電台呼叫儘速離開,避免衍生台日間漁業爭議。另過去漁船遭挾持案件中,因船位回報器提供即時準確的海上位置,有效協助海巡人員及時攔截,對漁船及船員生命安全維護發揮極大效能;在海難搜救方面亦可讓搜救單位迅速找到遭難漁船,有效提升搜救效率。
漁業署進一步指出,94年度獎勵漁船裝設之船位回報器,經計畫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採公開招標方式統一採購,取得每台58,690元優惠價格,及自驗收合格日起ㄧ年之保固服務,經扣除該署補助每台54,000元,漁友只需負擔差額4,690元以及開機費2,000元,至於95年12月底前所需之通訊費,則由該署全額補助,目前各漁會正受理漁民繳款及安排陸續安裝中。本(95)年度該署仍持續辦理補助,補助對象則擴大至其他縣市,補助標準仍為每台54,000元以及至12月底前所需通訊費,96、97年度補助額度則減為每台2萬元,98年1月1日起,漁船依規定應安裝船位回報器始得進入台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作業,且政府不再補助安裝。
最後漁業署特別強調,漁船安裝船位回報器,除可加強海上作業安全外,並符合國際漁業規範落實責任制漁業,籲請有意安裝船位回報器之漁友,儘速向所屬漁會登記,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