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昇106號」漁船18日安全返航(97.11.18)
- 發佈日期
- 9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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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漁業署本(18)日表示,經政府相關機關努力交涉,蘇澳籍永昇106號漁船,已於17日下午1時左右自日本宮古島出港,經過約26小時航行,已於本日下午14時30分返回蘇澳漁港,漁業署陳添壽副署長、 海巡署林星亨副總局長及外交部官員均前往蘇澳關切。
漁業署說明,自「永」船遭日方以拒絕登檢為由扣押,並帶往宮古島偵訊後,經外交部及駐那霸辦事處全力與日方交涉,促使日方儘速釋放人船,且海巡署為確保「永」船航行安全,派艦於暫定執法線起全程護送,對於相關人員之辛勞及成果應給予肯定。
漁業署強調,對於日方登檢、扣押該船,船長表示日方執法過當一節,政府相當重視,已透過外交管道促請日方提出事證以釐清案情,在國內亦請法律專家就本案進行研究,適時提供船長法律協助。另外為避免發生類似案件而引發爭議,漁業署除持續宣導漁民在海上航行遭遇他國公務船之注意事項外,亦將與日方協商建立台日周邊海域執法通聯機制,保障我漁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