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培植本國漁業勞動力 維持遠洋漁業國際競爭優勢(98.10.14)
- 發佈日期
- 9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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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加強培植本國漁業勞動力 維持遠洋漁業國際競爭優勢
日前「漁群166號」本國船長及幹部遭遇職場安全危機事件,引發各界關切我國漁業大量依靠外籍船員所衍生的問題,漁業署表示,政府相當重視漁業勞動力不足問題,未來的施政方向除維持幹部船員來源不中斷,並將持續輔導業者優先僱用本國船員,此外亦將規劃與外來船員之主要國家建立協商機制,加強仲介管理及篩選船員素質,期能創造較佳的作業環境,維持我國遠洋漁業在國際間的競爭優勢。
漁業署表示,台灣遠洋漁業十分發達,在國際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遠洋漁業帶動國內週邊產業發展,且透過遠洋漁船與相關國家合作,亦有助於外交之推動,其效益長遠,如能解決漁業勞動力問題,將更能擴大遠洋漁業之貢獻。近年來我國遠洋漁業經營,積極配合相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通過之諸多養護與管理措施,國際間普遍認同我國的管理與努力,確保參與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及分配漁獲配額之權利,政府相關部門及業者之努力,應給予肯定。
漁業署進ㄧ步說明,對於近日「漁群166號」漁船引發輿論關切大量依靠外籍船員問題,其主因在國內服務業需求及海上與陸上薪資無明顯差距之趨勢,我國人上漁船工作意願極低。為避免產生人才斷層,漁業署已分別辦理獎勵國人及水產院校學生上船計畫,惟接受輔導上船工作人數有限,為維持漁船之經營,不足之勞力仍需仰賴外來船員補充。檢視近年外籍船員發生喋血或糾紛案件,案發對象為未滿100噸之漁船,肇事者以印尼船員為主,此等肇事船員大部分來自海上非法僱用,漁業署過去一年來與海巡署共同執行「靖安專案」強力掃蕩海上船屋,目前海上船屋已消滅,該署並透過允許外籍船員搭機入境之機制,有效掌握在遠洋漁船工作之外籍船員身分。
政府對於維持漁業永續發展,各方意見及批評將作為研擬政策之參考,近期並已先與中國大陸初步達成境外漁工僱用條件下,加強仲介管理及篩選船員素質共識,並預定於年底第四次江陳會中正式簽署。漁業署今後將持續與相關國家建立類似協商機制,以維遠洋漁船作業之外籍漁工素質。
最後漁業署呼籲業者,發生海上喋血或糾紛案件,關鍵仍在於船長與船員之相處,在海上作業辛苦,船長與船員更應發揮同舟共濟之精神,和諧相處,以避免在海上發生不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