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層拖網漁業未破害海底環境,有利資源永續利用(98.11.25)
- 發佈日期
- 9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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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中層拖網漁業未破害海底環境,有利資源永續利用
針對台南縣漁民質疑農委會拖網作業政策改變案,農委會本(25)日明確表示仍維持距岸3浬內全面禁止拖網作業,立場與台南縣政府一致。
至於目前在3至12浬海域所進行之表中層拖網試驗研究,緣自去(97)年該會邀請產官學界檢討拖網管理政策時,高雄地區拖網漁民反映,其所使用漁法已從底拖網改變成中表層拖網,不會影響底棲生態。該會為瞭解實際作業狀況,曾於今年初進行2個月調查後發現,該作業方式與底拖網有很大差異。然因調查資料不足,遂在該等漁民允諾接受嚴格管理且不會違規進入三浬作業之前提下,同意先進行1年期之調查。累計四個月調查資料,已初步瞭解中表層拖網不會影響底棲生態,主要漁獲之資源量與過去10幾年相較,並無明顯變化。
農委會說明,我國過去對沿近海漁業資源的調查,地方主管機關多未進行漁撈作業及魚貨進港卸售資料蒐集等工作,普遍缺乏漁業資源等科學資料,因此,有必要選擇特定之標本作業漁船,在遵守不使用底拖網設備、填報漁撈日誌及接受嚴格管控等措施下,協助蒐集完整之作業資料,俾作為研訂拖網政策措施之參考依據。
農委會強調,該研究進行至今,該會除於指定港口卸貨檢查、不定期抽檢、派觀察員隨船觀察作業及海上登臨檢查外,亦請海巡署於海上巡護時對該等漁船加強查核。本次試驗經初步分析後,主要漁獲魚種以白帶、白口、白鯧及白腹鰆等中表層魚類為大宗,比例約達67%以上,蝦蟹等底棲魚種之總漁獲量僅達約3%,花枝及紅目鰱等中下層漁獲約30%,顯示該作業方式與底拖網漁獲有明顯差異。
農委會最後表示,本次試驗工作已有初步成果,惟仍應要有週年期之漁業科學資料,才具代表性。該會也將在明年8月底完成1年期之試驗調查後,邀請產官學界研商3至12浬海域之拖網作業規範,該會也呼籲縣市政府能以科學角度看待本試驗工作,俾充分了解該海域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