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籍漁船與我漁船碰撞,遭強行載往大陸之我籍4名船員,經協調後先行接回
- 發佈日期
- 9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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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今(12)日表示,62噸級瑞芳籍「開達6」號漁船於9時許,在距離基隆東北方約170浬海域處作業時,與大陸籍「閩霞漁1231號」漁船在作業中發生碰撞糾紛,我籍及附近作業友船前往協調處理糾紛,當時我方4名印尼籍船員,不意被對方強行載往大陸方向,海巡、漁政相關單位接獲通報後,即派遣「謀星艦」前往攔截,並透過海基及海協兩協會協調處理後,於當日19時先行將4名印尼船員交由我方「新合發168號」漁船接回,「開達6」號漁船因船體遭碰撞破損,先行返回澳底漁港,肇事之大陸籍漁船亦已釋回,至後續賠償事宜,將透過兩岸協商管道進行解決。
針對此次海上漁船糾紛,漁業署呼籲兩岸應及早建立漁事處理糾紛機制與即時溝通管道,以便未來此類事件得以快速有效處理,保障雙方漁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