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興輪海洋油污染事件 漁業署立即採取應變措施,維護漁民權益及漁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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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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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0年10月4日
有關巴拿馬籍瑞興輪於100年10月3日凌晨於基隆外海擱淺,造成漏油污染海洋事件。漁業署表示,為維護漁民權益,立即通知基隆及新北市市政府佈設攔油索,防止油污入侵港區,並透過漁業電臺通知漁民,避免到事故海域作業,同時請漁會協助漁民保留漁業損害證據,另委託臺灣海洋大學立即前往受污染海域採集海水、底質樣本,並蒐集生態及漁業資源損失證據,協助漁會分析漁民作業損(害)失,作為未來公、私部門求償之依據。
立即啟動應變措施
漁業署說明,巴拿馬籍瑞興輪於100年10月3日凌晨擱淺於基隆外海,造成基隆市外木山漁港經大武崙漁港至新北市萬里漁港間海域之海洋油污染事件,該署於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進駐環保署成立之緊急應變中心,並立即辦理下列應變措施:
1.立即通知基隆市及新北市政府於外木山、大武崙及萬里漁港佈設攔油索,防止油污入侵港區、擴大受污染範圍。
2.透過基隆漁業電臺通知漁民避免到事故海域作業。
3.請金山、淡水、萬里及基隆區漁會,如有漁業方面受損,協助漁民保存損害證據,俾作為日後向船東求償依據。委託海洋大學進行海域及漁業損害調查
漁業署表示,洩漏之油污對於海洋及漁業資源之損害,無法於短時間內恢復,為了第一時間了解污染情形,立即協調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於外木山、大武崙、萬里、龜吼等海域,採集海水、底泥樣本送實驗室分析,蒐集生態及漁業資源損失證據,及協助漁會分析漁民作業損(害)失,作成生態漁業資源損失及復育評估報告,以作為未來公、私部門求償之依據。聯絡人:蔡日耀副署長
電 話:02-33436011
手 機:0935-740249
E-mail :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