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理太平洋黑鮪漁業,確保資源永續利用
- 發佈日期
- 101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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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1年4月11日
本年度經核定捕撈太平洋黑鮪之漁船已陸續出港作業
依據太平洋黑鮪作業管理規定,我國太平洋黑鮪作業船數上限為660艘,本(101)年度太平洋黑鮪核准漁船共計476艘漁船(與去年出港作業船數461艘相當),其中屏東縣籍佔375艘,宜蘭縣籍佔54艘,高雄市籍佔21艘,台東縣籍佔26艘。截至目前為止全台已領取黑鮪標籤之漁船共計343艘,已分別陸續出港作業。
本年度係第三年實施太平洋黑鮪管理措施
漁業署表示,太平洋黑鮪係屬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及東太平洋之美洲熱帶鮪類委員會(IATTC)管轄,目前太平洋黑鮪資源評估狀況已接近過度捕撈之風險, WCPFC有鑒於太平洋黑鮪管理刻不容緩,先行採取預警措施,於2009年年會中通過09-07號「太平洋黑鮪養護管理措施」,規定會員國以2002年-2004年平均漁獲努力量(船數)為限。
為符合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之規範,我國自99年起即訂定「太平洋黑鮪作業管理規定」,今年係第三年實施太平洋黑鮪管理措施,藉由控管核准之漁船船數及實施黑鮪漁業證明書(CDS)及黑鮪標籤制度,有效管理太平洋黑鮪漁業,以確保資源健康。永續利用太平洋黑鮪資源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未來將持續強化我捕撈太平洋黑鮪漁船之管理工作,並加強該鮪類資源之評估研究工作,與WCPFC及IATTC相關會員國合作,使鮪資源得以在區域性鮪類漁業管理組織下進行管理,確保資源得永續利用,另即時將國際漁業管理趨勢週知相關業者及漁民,俾使遵守本會訂定之管理規範,以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保障我漁民長遠之利益。
聯絡人:漁業署副署長 蔡日耀
手 機: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