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海巡署積極查緝毒魚作為,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 發佈日期
- 10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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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破獲史上最大毒魚集團、搜上噸氰化鉀,漁業署於25日表示感謝海巡署積極查緝非法毒魚作為,將持續支持該署查緝行動。
漁業署表示,為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自99年起該署即與海巡署成立「沿近海漁業管理執法合作專案計畫」,共同打擊違反漁業法行為。本(101)年初有民眾反映雲、嘉一帶沿岸海域,使用氰化物非法毒魚情況嚴重,經多次協調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處,經半年來積極佈建,始一舉破獲史上最大毒魚集團,依違反漁業法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送檢察機關偵辦。
依據漁業法第60條第1項規定,使用毒物採捕水產動植物,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並得依同法第68條沒收採捕之漁獲物及漁具。漁業署進一步籲請檢察機關對類此毒魚案件,應予從重求刑,以有效遏止毒魚歪風。對於依法沒收之漁獲物,該署將支援經費由地方政府進行銷毀。
漁業署最後呼籲,漁民朋友不應以非法行為捕撈水產動植物,以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
聯絡人:漁業署副署長 蔡日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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