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太平洋沿岸國將可取得其專屬經濟水域作業鮪漁船之船位,漁業署呼籲相關業者切勿冒險非法入漁
- 發佈日期
- 101年12月28日
- 點閱率
- 885
WCPFC通過VMS相關措施,加強漁船監控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第9屆年會於12月初通過的管理措施,將於明(102)年2月初生效,其中新通過沿岸國會員可以取得其專屬經濟海域(EEZ)內所有漁船船位資料、船位監控系統(VMS)手動回報規定等措施,以加強監控漁船船位,將使漁船作業更透明化,以更嚴格的監測及執法強度,促使漁船遵守管理措施。沿岸國會員可取得其EEZ所有漁船VMS船位,做為提報違規行為證據
漁業署表示,在中西太平洋作業的鮪漁船,WCPFC已要求裝有VMS設備,每4小時定時自動回報船位,船旗國及WCPFC委員會秘書處可藉以監控鮪漁船船位,此次年會通過沿岸國會員可向委員會秘書處申請進入其EEZ所有漁船VMS自動回報之船位資料之程序安排,沿岸國可據以強力監控蓄意進入該國海域非法作業之漁船,一旦遭查獲,將被舉發列入非法、未報告、不受管理(IUU)漁船名單予以制裁。本(101)年度7月時,紐西蘭即依據VMS船位資料提報3艘中國籍延繩釣漁船,涉嫌無照在紐國水域從事漁業活動,該等漁船即遭列入IUU漁船名單草案。紐方並表示類似案件最高罰款可達50萬紐幣(相當於1,200萬新臺幣)。強化VMS故障時手動回報之監控機制
漁業署又說,WCPFC也通過漁船VMS斷訊時之手動回報船位頻率規定,當委員會秘書處連續2次無法取得漁船每4小時自動回報之VMS船位資訊時,即視為該船VMS斷訊,該船需立即改為手動回報,每6小時回報船位一次,且最長須在30天內修復,並恢復自動回報,未恢復者則須進港。倘有特殊情形,得敘明理由申請延長15天,但須通報委員會秘書處通過秘書處嚴格審視,且額外增加15天期間,需每4小時手動回報船位一次。此項規定目的在防堵漁船進入沿岸國專屬經濟水域時,以VMS系統故障或蓄意關閉VMS系統來規避沿岸國的監控。WCPFC通過之各項決議將轉化國內法施行,並加強宣導
漁業署最後表示,有關上述WCPFC年會通過之VMS相關管理措施,臺灣區鮪魚公會、台灣區遠洋鰹鮪圍網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及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等業界代表亦參與該年會,該署並於會後持續對業者進行宣導說明,如近期藉與前揭業界代表座談機會,再次闡明。另該署短期內將轉化為國內法規,漁民應確實遵守,特別是沿岸國家可取得所有進入其海域漁船之VMS船位資料,將使非法進入他國水域作業之漁船無所遁形。
漁業署呼籲我漁民應了解並遵守日趨嚴格之國際漁業管理規定,避免違規捕魚而遭提報成為IUU漁船,不僅自身遭受處分蒙受損失,亦將嚴重影響整體國家形象。
聯絡人:蔡日耀副署長
電 話: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