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公告小琉球3浬海域內嚴禁刺網作業,漁業署督導該府落實執法工作
- 發佈日期
- 102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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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育小琉球地區之漁業資源、生態棲地及綠蠵龜,在漁業署、屏東縣政府及琉球區漁會的努力下,已完成琉球地區刺網漁業輔導轉型,屏東縣政府業公告自102年1月1日起,琉球距岸3浬海域禁止使用各類刺網作業,並禁止攜帶各類刺網具進出琉球各漁港,惟近日琉球區漁會反映,仍有違規漁船作業,盼政府加強取締。漁業署已督請屏東縣政府落實執法工作。
漁業署指出,小琉球海域具有豐富的漁業資源及良好的海洋生態棲地環境,時而發現綠蠵龜來訪,因刺網作業倘不慎,網具會纏絡珊瑚礁、人工魚礁或影響綠蠵龜來游,為保護當地生態環境及資源,琉球區漁會主動發起於琉球海域禁止使用刺網,漁業署並補助屏東縣政府辦理轉型輔導計畫,使原本經營刺網漁業之漁船轉型成對漁業資源較友善之一支釣、籠具及曳繩釣漁業,在漁業資源保育工作中,可謂前所未有之創舉。而為了小琉球3浬海域內禁止刺網作業之管理措施能落實執法,漁業署曾兩度函請屏東縣政府派員至琉球各漁港加強查緝及進行海上執法工作,該府刻正依農委會與海巡署建立之「沿近海漁業管理執法合作專案計畫」,邀集當地海巡署進行小琉球刺網禁漁區執法工作,該署必要時將派員協助。
漁業署最後表示,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系的平衡,一直是政府努力的目標,管理政策實施後除落實執法外,也需漁民配合遵守相關規定,方可使漁業資源生生不息。小琉球海域禁止刺網作業之規定,除屏東縣政府與當地海巡單位合作加強落實管理及執法工作外,也希望漁民體認漁業資源維護不易,一起配合政府管理措施,才可達到漁業資源永續經營利用的目標。
聯絡人: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
手 機:0935740249
E-MAIL:tzuyaw@ms1.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