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漁船不得在公海捕撈或持有鮭鱒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在他國經濟海域捕撈鮭鱒魚漁業合作(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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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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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6年7月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61336053號公告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二)農漁字第二○四○二一七A號公告
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二款。
中華民國106年7月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61336053號公告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二)農漁字第二○四○二一七A號公告
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