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遵守國際規範在配額內捕撈黑鮪 請國人安心食用
- 發佈日期
- 10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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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綠色和平組織(18)日發布黑鮪魚為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瀕危物種紅皮書部分,該署再度表示,國際間重要鮪類及類鮪類資源包括黑鮪等皆受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管轄(RFMOs),各RFMOs雖會參考IUCN等保育組織對於資源保育的建議,但其中運作程序係由各RFMO針對該等資源進行深入的科學資源評估與研究,再據以提出資源管理養護措施建議,續由各RFMO委員會議訂各魚種之養護管理措施。其中南方黑鮪由「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進行管理,北太平洋黑鮪係由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及美洲熱帶委員會(IATTC)進行管理,由各會員國擔起共同養護管理之責,包括船隊管理、市場國管理、蒐集科學漁獲資料、透過資源評估會議訂出總許可捕撈量(TAC)及共同制定養護管理措施,促使資源可永續利用,南方黑鮪過去即有資源惡化,致各會員國共同刪減配額以促使資源回復之例,目前黑鮪資源在國際間有效合作進行管理下資源有穩定恢復之趨勢,請國民可安心食用。
CCSBT擔起三大洋南方黑鮪養護管理之責
漁業署說明,南方黑鮪棲息在高緯度地區,屬跨三大洋鮪類,由CCSBT擔起養護管理之責,目前主要利用會員國為日本、澳洲、紐西蘭、台灣、韓國及印尼等,此外,南非、菲律賓及歐盟亦有少量混獲。CCSBT每年進行資源評估,並分配各國漁獲配額,並自2010年開始實施漁獲文件計畫 (Catch Document Scheme,CDS),要求每尾捕獲的南方黑鮪除須係綁標籤外,亦需逐尾量測體長與體重並記錄,轉載時並須100%經過檢查確認,進入市場國時並由市場國逐尾進行確認,必要時進行去氧核醣核酸(DNA)檢查,以確保輸入魚種未混雜南方黑鮪等魚貨。此外,南方黑鮪漁獲無論國內銷售或出口,均須檢附CDS,以追蹤南方黑鮪從捕獲到第一次銷售之流程。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南方黑鮪管理並非從CCSBT成立後就如此嚴格,而是在因過度利用而致資源狀況惡化,在各漁獲國家痛定思痛後,忍受兩次全球TAC調降對於產業所受之衝擊,同意由14,925公噸調降至9,449公噸,我國亦由配額1,140公噸調降至859公噸,並在各國一致共識下,嚴格進行監控管理措施後,資源逐步回復,2015年全球TAC更回復為14,647公噸,較調降後回復55%,我國漁獲配額亦恢復至原國家配額1,140公噸,顯示只要經過良好的管理,資源透過再生機制亦有恢復的能力。目前我國為CCSBT延伸委員會之會員,均嚴格遵守CCSBT所定之各項保育與管理規定。
北太平洋黑鮪則由WCPFC及IATTC等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共同合作管理
漁業署表示,北太平洋黑鮪係由WCPFC及IATTC等組織負責管理,目前主要捕撈國家雖包括美國、墨西哥、日本、韓國及台灣等國,為有效養護及管理該資源,WCPFC於2009年12月通過「太平洋黑鮪養護管理措施」,規定各國船隊太平洋黑鮪之總漁獲努力量應低於2002年至2004年間之水準,另考量幼魚資源影響加入量甚鉅,於2014年年會討論修正措施時,我國於會議期間強力要求對幼魚(小於30公斤)漁獲量應減少,以促使資源回復,最終在各會員國努力下通過幼魚漁獲量應減少至2002年至2004年間水準之50%,另限制成魚漁獲量在2002年至2004年間水準(我國約為1,709公噸)。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我國漁船釣獲的都是成魚,又近5年我國該黑鮪漁獲量維持在430公噸左右,不會有超過前述漁獲限額的問題。加以我國自2011年於亞洲地區率先對該黑鮪漁業自主採取CDS及tag等嚴格管理措施,作業漁船除須經核准外,漁船捕撈之黑鮪需逐尾繫綁標籤並申請CDS,並僅限在該署指定之港口卸售北太平洋黑鮪,且由該署指派之檢查人員逐尾進行量測,以展現我國積極養護管理黑鮪資源之努力。
共同合作促使黑鮪資源永續利用
漁業署最後表示,唯有持續在相關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合作與各國共同合作進行科學研究調查,提出強而有力科學證據以說服各會員國共同進行有效管理措施,資源方得永續利用,由於該等資源受CCSBT、WCPFC及IATTC等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嚴格監控與管理,可達資源永續利用的目的,合理的利用均應受到保障,請國人食用來源清楚之國產太平洋黑鮪及南方黑鮪,亦是對我國從事漁業的漁民一個認真的肯定。
聯絡人:黃鴻燕副署長
手 機: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