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籲請受災地方政府儘速勘災,加速救助
- 發佈日期
- 104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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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迪勒颱風帶來強風豪雨傳出漁業災情,為加速產業復健,漁業署已請各地方政府督導鄉鎮公所速依「漁業天然災害災情查報及救助作業程序」回報及統計災情,並組成勘災小組,俾加速災情確認作業,ㄧ經農委會公告為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地區,該署將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督導各地方政府依程序勘災及造冊,對符合救助資格之受災戶,依規定辦理救助或協助低利貸款事宜。
漁業署說明,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符合實際從事漁業生產之自然人,災前完成依有關法令規定應辦理登記(淺海養殖需有漁業權)、土地、水源使用符合有關法令規定及當季養殖水產物,已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申報養殖之種類、數量、放養日期、規格及購價等資料之受災漁民、養殖戶,倘災情達災損標準,該署將督導地方政府依規定受理申請及勘查等作業,以協助漁民、養殖戶儘速復建及復養。
另漁業署指出,近年來該署定期空拍監測瞭解牡蠣養殖分佈資料,係作為淺海養殖產銷輔導參考資料,漁民災損仍以現場勘查實際受損失為主,倘災情經確認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之災損標準,且該縣(市)並經農委會公告為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地區,符合救助資格者,始得依該辦法規定予以救助。
漁業署最後表示,迄8月11日中午12時,農委會已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地區: 宜蘭縣及花蓮縣;辦理低利貸款地區:宜蘭縣、花蓮縣、新北市、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爾後將依災損情況公告更新。由於近日漁產損害可能持續顯現,該署籲請各地方政府儘速辦理災害通報及勘災作業,讓受災漁民儘速復養復建。
聯絡人:黃鴻燕 副署長
電 話: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