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至同年七月十六日之期間,除本港籍娛樂漁業漁船外,各類船舶不得進入梧棲漁港娛樂漁業漁船暫時停泊區域之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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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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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3月21日
農漁字第1111313821A號
主 旨: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至同年七月十六日之期間,除本港籍 娛樂漁業漁船外,各類船舶不得進入梧棲漁港娛樂漁業漁船暫時停泊區域之水域」,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生效。
依 據:漁港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
公告事項: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至同年七月十六日之期間,除本港籍娛樂漁 業漁船外,各類船舶不得進入梧棲漁港娛樂漁業漁船暫時停泊區域之水域(如附圖);違反者,依漁港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