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寒流造成漁業損失 漁業署積極辦理各項救助措施
- 發佈日期
- 10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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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表示,臺灣地區自本(105)年1月23日起受寒流影響,造成各地養殖漁業災損嚴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月25日公告全臺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已請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轉知轄內公所,宣導受災漁民週知,並自 1 月 26 日起至 2 月 4 日止,受理漁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假日將照常受理,請受災漁民儘速申請。
為減少漁民損失 漁業署已協調相關單位協助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本次寒害造成大量養殖魚類凍傷及凍斃,該署已在最短時間協調水試所及地方政府積極勘災,並與產區漁業團體聯繫,彙整各地災情及協助相關復養事宜,並已即派員赴災區主動關心地方漁業災情;另為協助地方政府及漁民勘災,已洽請水試所加派人力及分配責任區,建立勘災人員名冊供地方政府勘災統一調配加速勘災程序,並協調水試所就近提供技術諮詢協助漁民後續復養;為減少漁民損失,該署正協調相關漁會及加工冷凍廠,辦理尚可食用未及加工魚貨之凍儲;另對凍死魚屍之清除,請地方政府評估倘有需要,可依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規定,向當地國軍後指部申請協調國軍派員協助處理,並請地方政府指揮所轄防疫及環保單位後續消毒及魚屍化製或掩埋處理。
籲請地方政府督促各區公所儘速勘災加速辦理救助
該署表示,在從簡從速及不重複勘災的原則下,倘區公所已完成勘災確認災損者,即可分批陳報地方政府核轉該署辦理救助,無須俟全鄉鎮區彙整造冊再行申請,籲請漁民朋友及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以利在春節前完成救助程序,使受災漁民早日復養重建產業。
聯絡人:王正芳副署長
電 話:093789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