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條例草案併同二項法律修訂案送立法院審議
- 發佈日期
- 10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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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表示,「遠洋漁業條例」(草案)併同「漁業法」及「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本(17)日完成行政院的審查程序將送立法院審議,漁業署將加強與漁業團體溝通,並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尋求支持,期早日完成立(修)法程序,俾促請歐盟儘早將我國自打擊IUU不合作第三國警告(黃牌)名單解除。
啟動與立法院及產業界的溝通程序
漁業署強調,遠洋漁業條例草案併同二項法律修訂案送達立法院審議後,將啟動一系列的溝通工作,包括拜會立法院,完整說明整個立法背景及緣由,尋求立法委員的支持並儘速審議本次所送三個法案。另外,也會秉持公開透明的精神,持續與產業界溝通,預訂自3月21日即開始赴各地辦理說明會,務必使相關產業團體充分瞭解歐盟對臺灣實施黃牌警告的影響度、本次立法的完整內容。
漁業署最後表示,為將爭取儘速自歐盟打擊IUU不合作黃牌名單中除名,以避免因列為黃牌警告名單後衍生不良效應進而影響產業營運,請漁民朋友、產業團體,務必支持並配合該署推行之強化漁業管理政策,以健全我國漁業法律架構與管理制度、維護漁船作業權益,使我國漁業產業得以持續立足國際漁業社會。
聯絡人:黃鴻燕副署長
手 機: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