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鯖鰺生態資源,宜蘭地區鯖鰺漁船業者自發性管理值得嘉許
- 發佈日期
- 10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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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表示,由宜蘭縣鯖鯵漁船業者組成的宜蘭縣近海圍網漁業協會為了讓鯖鯵稚魚成長至適當體型再抓,啟動自主性鯖鰺管理約束方案,以保護鯖鰺生態資源。該協會開會決議,在海上作業時倘捕撈之鯖鰺重量合計為10條/公斤以上,船長應撤網放棄捕撈,另鯖鰺拍賣價在當天全數船組均價為15元/公斤以下時,隔日即啟動休魚機制,該協會將另訂罰則,以達管理效果;同時將透過蘇澳區漁會與新北市等其他漁會溝通,促使當地鯖鰺漁業業者跟進,以共同強化對鯖鰺漁業產業的管理。
沒有魚就沒有漁民,支持漁民對資源保護的理念
漁業署最後表示,漁民生計與資源息息相關,應更關心漁業資源,本次鯖鰺漁船業者自發性提出管理措施,值得嘉許,該署將配合前揭管理措施,針對鯖鰺限捕體長等相關事項納入鯖鰺漁業管理辦法予以規範,讓鯖鰺漁業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聯絡人:黃鴻燕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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