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ham3號遭劫船員獲釋 漁業署感謝各界努力
- 發佈日期
- 10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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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3月遭索馬利亞海盜劫持的阿曼(Oman)籍Naham3號漁船,船上我國籍輪機長及其他25名他國籍船員在歷劫四年多後,已在10月22日平安獲釋,並已於10月23日自索馬利亞搭乘聯合國人道專機安全抵達肯亞。該署對於曾參與協助本案之有關國家、人道救援組織及各界人士,所提供之援助,表達衷心感謝之意。
漁業署表示,據瞭解,Naham3號漁船於101年3月26日在印度洋海域遭索馬利亞海盜劫持,該船遭劫後被海盜充當攻擊母船使用,後於102年9月擱淺。該船原有包括我國籍船長及輪機長在內共29名船員,其中船長於劫持過程遇害,另有2名船員在做為人質期間生病過世,此次計有我國籍輪機長等共26名船員獲釋。
有關媒體報導政府沒幫忙營救乙節,漁業署強調,該船雖非我國籍漁船,但政府自本案發生以來,一直關切本案發展,並成立跨部會小組,多次召開會議研議協助被劫人質。惟基於下列幾點考慮,確立政府不宜直接涉入包括籌措贖金及參與談判之立場:
(一)政府參與籌措贖金及談判,違反國際上認為政府不該與海盜妥協之反恐原則。
(二)政府並無編列類此贖金預算,經費來源相當困難,且海盜若用政府出資贖金從事不法行為,其相關受害人可據以向出資政府提起訴訟。
(三)該海域為高風險海域,我國既已警告我國漁船注意避開,倘外籍漁船仍舊進入,遭劫後卻由政府協助,將造成管理困難。
漁業署指出,雖政府不宜直接涉入,惟仍透過適當管道從旁協助,包括我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協同國際海事局(IMB)海盜中心促請國際人道救援組織介入參與援助工作,該署亦運用相關行政手段促請船東負起責任。該26名船員獲釋後,外交部及陸委會等單位積極協助處理人員安全、順利、迅速返國事宜,同時該署亦將促請船東對該等船員(包括去世船員)提供應有的撫慰措施。
漁業署最後表示,近年海盜活動雖稍有減緩,該署仍持續接收國際海事局(IMB)發布之海盜消息,並將訊息即時週知相關漁業團體及附近之作業漁船,在高風險海域作業之漁船,應提高警覺,儘量遠離海盜活動區域,並參考反海盜最佳管理措施第4版(BMP4)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以事先防範,避免遭劫。
聯絡人:黃鴻燕副署長
電 話: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