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1月30日農授漁字第1121248268號令
核釋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適用解釋如下:經營者與非我國籍船員簽訂之勞務契約,包括新簽訂契約及期滿再續聘僱或契約 內容變更有重新簽訂契約者,應依本條規定將簽訂契約等相關資料送遠洋漁業相關公會或相關漁會轉陳主管機關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