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次臺日漁業委員會開幕,堅定維護漁民作業權益
- 發佈日期
- 106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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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朝野關切今(106)年3月1日至3日在東京召開的「臺日漁業委員會」相關會議,漁業署說明,102年我國與日本針對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漁業作業安排達成協議,雙方簽訂「臺日漁業協議」,依據協議每年召開「臺日漁業委員會」,本次是第6次會議,該署由陳添壽署長率團出席,會議主要檢討去(105)年臺日協議適用海域漁船作業規則之實施狀況,並討論漁船作業規則是否調整修正。
技術會議未達共識議題,本次會議繼續協商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一般在「臺日漁業委員會」召開之前,會先召開預備會議,日方先前所提出就八重山以北倒三角形海域作業規則重新安排,及臺日協議適用海域漁船參加「船主責任險」等議題,雙方尚未達成共識,會在本次相關會議繼續協商。
化解雙方漁民歧見,維護我漁民作業權益
漁業署最後表示,臺日漁業委員會是討論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漁船作業規則的例行性會議,沖之鳥不在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範圍,該會議不討論沖之鳥議題。該署會盡最大努力化解雙方漁民歧見,協調訂定讓雙方漁船共同作業,確保漁船作業安全,避免漁船作業糾紛的作業規則,堅定維護我漁民作業權益。
聯絡人:黃鴻燕副署長
手 機: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