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
:::
:::
首頁
漁業法令
漁港法令
公告
台南縣將軍漁港自第一類漁港改列為第二類漁港
台南縣將軍漁港自第一類漁港改列為第二類漁港
中華民國95年11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0951232571號公告
主旨:
台南縣將軍漁港即日起自第一類漁港改列為第二類漁港,本會93年6月3日農授漁字第0931341865號公告將將軍漁港委託臺南縣政府管理部分,同時中止。
依據:
漁港法第4條及漁港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1。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