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漁業署03月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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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日雙方於112年3月13日至15日於日本東京召開「第9次臺日漁業委員會」,我方由張致盛署長擔任主談人,就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內之漁船作業安排及八重山群島以南臺日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等提案進行協商。
二、為爭取我國遠洋漁業作業權益,本署規劃於112年3月17日至24日由遠洋漁業組林頂榮組長率團赴日本北海道出席「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年會暨相關次委員會;同年3月27日至31日由同組周世欽科長率團赴葡萄牙里斯本參與「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第一魚種小組期中會議。
三、本署規劃於112年3月公告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增訂任何人不得以販售為目的而陳列、展示規定禁止漁船捕撈之蟳蟹,每年8月至12月禁止漁船卸下或持有腹部未自然連附於胸部腹甲之蟳蟹、以及禁止任何人於每年8月至12月販售或以販售為目的而陳列、展示腹部未自然連附於胸部腹甲之蟳蟹等。本署持續推動永續蟳蟹漁業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