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員流感期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因應措施一覽表﹝廢止﹞
- 修改時間
- 101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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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九二一三二二一八七號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九三一二○○一六三號令修正附件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九四一三二○四三三號令廢止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所提「流感期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作戰動員計畫」、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工作小組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十三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流感期SARS防治因應政策及措施,該期間有關漁船船員入出漁港防疫事項應確實配合辦理。
二、漁船船主(長)或船員拒不配合辦理者,得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