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波士頓海鮮展船員陳情 漁業署持續維護船員人權
- 發佈日期
- 113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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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曾在臺灣籍遠洋漁船工作之印尼籍船員,於2024年3月在美國波士頓海鮮展期間,向媒體聲稱工作時遭漁具所傷,不僅缺乏醫療照顧,還被要求繼續工作,導致永久失明。相關訊息經媒體僅單方引述船員說法報導,內容不完全符合事實。
漁業署已彙整相關事證資料,並發布「全球勞工正義—國際勞工權利論壇(GLJ-ILRF)—美國波士頓海產展所陳述外籍船員於臺灣籍漁船工作之受傷調查報告」,提供大眾取得正確資訊,並提供以下3點說明:
- 兩位印尼船員Adrei(A員)及Susanto(S員)係經船主合法僱用至臺灣籍漁船工作,並有依規定為船員投保保險。
- A員來臺工作前右眼曾進行青光眼手術,於臺灣籍漁船工作期間反應眼睛問題,經船主協助就醫後診斷為左眼結膜炎、右眼無眼疾,A員後因合約期滿返回印尼。2年後A員再次受僱來臺,第二次來臺工作,依健康檢查報告顯示右眼腫脹,無視力影響。亦即,A員所稱右眼失明與其來臺工作無因果關聯。另船主及仲介有協助A員就醫及申請保險給付,且支付A員返國機票費用,係符合法令規範。
- S員於臺灣籍漁船工作期間遭魚鉤傷及右眼,考量適當的醫療環境,所以船長決定直返台灣,漁船當時位處距離屏東東港約2,260浬海域,船長立即24小時不間斷返航,經14天後進港立即轉送醫院治療,並無延遲就醫。依當時保險公司保單,係無給付一眼失明,S員未獲得保險理賠,惟船主仍全額支付手術費用新臺幣19萬餘元,並另提供醫療給付及慰問金共5萬元,另由保險公司給予慰問金5萬元。本案漁業署行政指導後,該保險公司已強化失能合約理賠範圍,該保單已停用且均已到期換新保單,現行提供遠洋漁船船員投保之新保單,已涵蓋一眼失明與其他失能條件之理賠。
漁業署強調,臺灣自2022年起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透過提高工資、增加漁船檢查頻率、要求工資直接給付、提高外籍船員醫療及身故保險額度、強制加裝船舶攝錄系統(CCTV)及補助漁船架設無線網路設施(Wi-Fi)等措施,據以完善法令暨落實計畫,持續提升外籍船員權益,不分國籍共同守護船員安全。
聯絡人:薛博元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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