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度颱風凱米影響,漁業署籲請漁民朋友作好防汛準備
- 發佈日期
- 113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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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颱風凱米(國際命名 GAEMI) 22日14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 18.2 度,東經 125.3 度,以每小時4公里速度,向北北西進行。中心氣壓975百帕,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33公尺,瞬間最大陣風每秒 43 公尺,七級風平均暴風半徑 120 公里(西北側 80 公里、東北側 150 公里、西南側 80 公里、東南側 150 公里),十級風平均暴風半徑 40 公里(西北側 30 公里、東北側 50 公里、西南側 30 公里、東南側 50 公里)。預測7月22日晚上至7月23日凌晨開始對臺灣東南部海域造成威脅。
航行與作業船隻應嚴加戒備
漁業署提醒海上航行、作業漁船嚴加戒備,收聽颱風動向廣播,儘速進港避風或駛離颱風路徑。
強化海上養殖及定置網相關設施防護工作
漁業署請箱網及淺海牡蠣養殖業者,加強固定海上網具及纜繩等設施;定置網業者,請檢視框架、浮球、網片等設施並固定纜繩。
陸上魚塭應檢視塭堤,維護設備正常運作
漁業署請養殖業者確實鞏固魚塭岸壁與疏通排水設施,並加強巡視水閘門、養殖備用水源,及檢修備用發電機正常運作並添足用油;必要時於塭堤加設防護網,及作好短時間強降雨造成魚塭鹽度、水質急速變化影響養殖物的因應措施。
加強漁港設施及在港漁船防颱作為
漁業署說明,已請各漁港管理機關加強漁港區域內公共設施之防護、疏通水溝等防颱整備作業,對進港避風漁船完成停泊安排,通知船主加強港區漁船纜繩固定,同時要求各區漁會對魚貨直銷中心、漁會辦公處所等設施及消費地魚市場,亦作好防颱措施。
漁業署表示,為防止漁港因浮木、布袋蓮或其他漂流物阻塞航道,請相關漁港管理機關準備攔阻設施適時佈設,並備妥相關搶通(修)設備機具,以備儘速搶通。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規定通報所在地鄉、鎮、區公所
漁業署最後呼籲,請漁民朋友隨時密切關注中央氣象署所發布的天氣資訊,作好防颱整備,並注意自身安全,將危險與災害降至最低。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農業天然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通報所在地公所,並隨時與漁業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持聯繫。
聯絡人:陳建佑副署長
手 機:0905-00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