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棲漁港各類漁船筏最大設籍數
- 修改時間
- 112年09月04日
- 點閱率
- 1614
- 內容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91310818號公告
中華民國102年1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21310061號公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81317134號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21318365號公告主旨:修正梧棲漁港各類漁船(筏)最大設籍艘數,並自公告日生效。
依據:漁港法第15條。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梧棲漁港航行安全及停泊秩序,該港各類漁船(筏)最大設籍艘數如下:
(一)漁筏(CTR及CTY):0艘;
(二)舢舨(CTS及CTX):110艘;
(三)總噸位未滿5漁船(CT0):67艘(含娛樂漁業漁船10艘);
(四)總噸位5以上未滿10漁船(CT1):22艘(含娛樂漁業漁船5艘);
(五)總噸位10以上未滿20漁船(CT2):31艘(含娛樂漁業漁船12艘);
(六)總噸位20以上未滿50漁船(CT3):47艘(含娛樂漁業漁船10艘);
(七)總噸位50以上未滿100漁船(CT4):15艘;
(八)總噸位100以上未滿200漁船:5艘。
二、各類別漁船(筏)如達最大設籍艘數者,即不再受理漁船(筏)新建設籍或轉入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