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貴縣籍管筏於屏東縣鹽埔漁港港區內,非法抽取漁船用油,其受理處分之主管機關應該為貴府或屏東縣政府,函請釋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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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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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縣籍管筏於屏東縣鹽埔漁港港區內,非法抽取漁船用油,係違反漁港主管機關依漁港法第十九條所公告之事項,自應由漁港主管機關(或受委辦機關,即屏東縣政府)依漁港法第二十一條處罰之。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九○)漁四字第九○一二○七八八八號函)
貴縣籍管筏於屏東縣鹽埔漁港港區內,非法抽取漁船用油,係違反漁港主管機關依漁港法第十九條所公告之事項,自應由漁港主管機關(或受委辦機關,即屏東縣政府)依漁港法第二十一條處罰之。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九○)漁四字第九○一二○七八八八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