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經營權宜國籍遠洋鮪延繩釣漁船,有意回歸國籍者即日起辦理登記(89.02.01)
- 發佈日期
- 89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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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經營權宜國籍遠洋鮪延繩釣漁船,有意回歸國籍者即日起辦理登記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本(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公告「在台灣地區建造國人經營之非本國籍一百噸以上延繩釣船申請輸入登記作業程序」,將受理有意轉為我國籍之該等漁船辦理登記,以為核准輸入依據。
本作業程序受理對象為自八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止,在台灣地區建造、出口,且為國人經營之非本國籍、總噸數在一百噸以上鮪延繩釣漁船。船主可於本年二月二十七日前,檢具申請書、船舶海關出口報單、海運出口貨物放行通知、船舶國籍證書、船主護照( 船主為公司者,加附公司執照 )、船舶照片、船舶最近半年內售魚紀錄或延繩釣漁機具購置等足資證明為鮪延繩釣船文件、一艘一百噸級以上延繩釣汰建噸數之漁船主或汰建資格所有人出具之同意提供汰建噸數文件、造船廠完稅證明或其開立之發票等相關文件,向台灣區遠洋鮪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申請登記,日後方可依相關規定輸入轉為我國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大多數權宜船設籍的國家屬於漁業管理較鬆散國家,大部份均未依規定提供漁獲報告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造成漁業資源評估誤差,另一方面亦不遵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的保育管理措施,對資源管理產生困難,近年來包括大西洋鮪類保護委員會(ICCAT)、印度洋鮪魚委員會(IOTC)及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等國際組織均一直要求有效杜絕權宜船行為,我國為國際漁業一份子,讓國際鮪延繩釣漁業正常經營,及鮪資源合理利用應有責任,這項措施是有條件讓在國內建造、由國人經營之權宜國籍漁船轉籍至我國的第一個步驟,希望經由此程序,以及後續將公告之轉籍規定,准許權宜國籍漁船轉為我國籍,以有效管理遠洋鮪延繩釣漁船作業,永續利用鮪漁業資源。
漁業署指出,日本為我鮪魚主要市場,日方已準備配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採取杜絕權宜國籍漁船的行動,不輸入權宜國籍漁船所捕漁獲,尤其對於今年以後建造下水的權宜國籍漁船,無論其如何轉換國籍或更改船名,都會被納入限制對象。因此,漁業署要求國人今後不可再投資新建、經營權宜國籍漁船以免遭受無謂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