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赴「赴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作業」之新修正的二項公告(89.09.24)
- 發佈日期
- 89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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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赴「赴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作業」之新修正的二項公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落實赴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之作業動態管理及維持國人漁船在此海域作業之秩序,乃修正「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暨「赴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請領作業證明書相關規定」二項公告,並業於本(八十九)年八月九日公告實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新修訂「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暨「赴西南大西洋海域魷釣漁船及運搬船請領作業證明書相關規定」公告重點包括:一、原由高雄市政府建設局漁業處核發之漁船作業證明書及作業漁船之輔導管理等事項,改由該署南部辦公室辦理。二、另對漁船違規進入他國專屬經濟海域情節重大者,將核處撤銷漁業執照及幹部船員執業證書。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西南大西洋海域向來為我國魷釣漁船之重要漁場之一,因魷魚洄游於阿根廷經濟海域及福克蘭群島保護區及公海間,致我國漁船有時為追逐魚群而進入阿根廷經濟海域或福島保護區內,致遭扣事件偶有發生。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造成業者無謂損失或危及漁區其他漁船之安全,須加強該漁區漁船之管理。漁業署呼籲業者遵守新頒訂公告事項。
聯絡人:遠洋漁業組技士陳榮宗
電 話:(02)2349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