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魚塭臨時養殖漁業登記證之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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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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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漁字第九○一三四○二一五號公告
依據: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第十八條。
公告事項:養殖漁業人符合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得於本公告發布日起,向縣(市)政府申請核發臨時養殖漁業登記證。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漁字第九○一三四○二一五號公告
依據: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第十八條。
公告事項:
養殖漁業人符合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得於本公告發布日起,向縣(市)政府申請核發臨時養殖漁業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