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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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令
漁會法令
行政規則及函釋
漁會法第33條
漁會法第33條
修改時間
102年01月10日
點閱率
923
內容
理事長涉及總幹事職權,越權批核總幹事執行之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內政部67.9.20.台內社字第八○五五七五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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