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為維護漁船作業安全,全面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91.03.08)
- 發佈日期
- 9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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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為維護漁船作業安全,全面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
漁業署表示,為提高漁船船員海上應變處理技能,防止漁船意外事故發生,維護漁船船員生命安全,正規劃實施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亦即申領漁船船員手冊者應接受基本安全訓練,訓練項目包括:(一)人員求生技術;(二)防火及滅火;(三)應急程序;(四)基本急救;(五)防止海水污染;(六)防止船上之意外事故等,將自本(九十一)年度起全面辦理。
漁業署除計畫在該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及委託基隆、蘇澳、澎湖等海事學校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外,針對離島及偏遠地區本項訓練由遠洋漁業開發中心或委託海事學校指派教師赴當地辦理,提供地區沿近海漁船船員參加基本安全訓練,達到全面提升漁船船員海上作業應變處理能力,有效維護漁船作業安全,保障船員生命財產安全。
聯絡人: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助理訓練師王學琛
電話:(07)8214103分機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