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九十六年調整遠洋延繩釣漁業總船數限制作業規定」確定減船對象漁船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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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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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6年4月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61330853號公告
依據:九十六調整遠洋延繩釣漁業總船數限制作業規定(以下稱作業規定)第4點。
公告事項:一、本件調整遠洋延繩釣漁業總船數限制作業,業經臺灣區遠洋鮪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依作業規定協調列出23艘減船對象漁船,名單詳如附表。
二、對於公告內容有疑義者,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漁業署提出,逾期本會得不予受理。
三、附件所列漁船應依前開作業規定第6點規定期限前返抵國內港口執行漁船解體,漁業人未經本會漁業署同意,不得於解體前移轉所有權、辦理漁業人變更登記、設定抵押或為其他有妨礙減船作業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