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符合規定,並基於人員安全考量,保釣人士遭勸阻出海
- 發佈日期
- 109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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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規定,並基於人員安全考量,保釣人士遭勸阻出海
發布日期:2020-07-04
昨(3)日深夜於宜蘭梗枋漁港,蔡文益議員等12人發起保釣活動,因均未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不符合相關規定,經相關單位勸阻後未再出港。
漁業署說明,昨天深夜11時許,宜蘭縣議員蔡文益等12人在宜蘭大溪漁港,申請搭乘「順利58號」延繩釣兼營一支釣漁船出海,經由漁港安檢站檢核相關證件,該12名保釣人士均未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依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不具漁船船員身份,欲出海釣魚者,應搭乘娛樂漁船。另依同規則第17條之1規定,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並受僱於該船者,才能隨一般作業漁船出海作業。因該12人均無法符合上述規定,更基於安全考量,爰勸阻渠等出海。
此外,漁業署進一步說明,臺日漁權談判17年,終於102年簽署臺日漁業協議。簽署7年來,漁民於臺日協議水域均能安心作業。尤其今年黑鮪魚豐收,漁民應該珍惜得來不易的漁權談判結果。漁業署也會持續維持臺日協議水域漁民作業順暢,並請海巡署加強護漁,維護我漁民權益。
聯絡人:林國平副署長
手 機:0988-67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