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已全面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91.09.19)
- 發佈日期
- 91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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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一八四號
漁業署已全面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
為提升漁民在漁船上工作時之緊急應變能力,防止海難意外事故發生,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漁業署自本(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全面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初次申領漁船船員手冊人員,必須接受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
該項訓練係針對求生基本知識、救生衣穿著、人員落水、基本急救常識、火災之預防、應急程序、防止海上意外事故、防止海水污染及通訊設備使用等課程,施予實務操作演練。分為十二公尺以上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及十二公尺以下小型漁船(筏)基本安全訓練二種訓練課程,分別施予二十七小時(三天半)及十五小時(二天)之基本安全訓練。
漁業署表示,該訓練班次每週定期假該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辦理,每週二至週五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每週三至週四辦理小型漁船(筏)基本安全訓練。
此外,漁業署亦分別委託基隆、蘇澳及澎湖高級海事職業學校針對北部、東部及澎湖地區漁民辦理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提供漁民就近參訓之機會。漁民朋友如果尚未參加該項訓練可以透過電話語音(07-8214103 分機250)或進入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網站(http://www.dsfrdc.gov.tw)查詢
聯絡人: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 科長 李錫珍
電話 :07-8214103 分機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