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速推動漁業轉型,因應國內外環境變化(92.03.09)
- 發佈日期
- 9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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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二一五號
政府加速推動漁業轉型 因應國內外環境變化
漁業署針對業者反映漁業勞動力不足問題表示,近年來我國工商業快速發展,從事漁業所得不及岸上工作者,加上海上工作辛苦困難、離家遠,致國人上漁船工作意願普遍低落,漁業勞動力外流補充困難,為解決漁業勞力不足問題,政府雖已開放得多元僱用外來船員補充,但實施以來,因大陸船員受地利之便,以及語言、風俗習慣相近、薪資低廉等競爭優勢,致僱用量最多,惟大陸方面已自九十一年起暫停對我派出漁船員,該署為因應大陸方面單方面措施,已推動以下措施:
一、辦理獎勵國人上漁船工作,九十一年三月迄本(九十二)年二月底,計有一0七人接受訓練,僅三十七人受僱上船工作,顯示國人上船意願仍屬低落。
二、協調行政院勞委會於九十一年五月七日同意二十噸以下漁船船主得申請僱用外國籍船員。
三、辦理獎勵國人僱用外國籍船員,九十一年迄本(九十二)年二月底,漁船主僱用引進外國籍船員計有二、六0九名,已部份替代大陸方面未派出之漁船員,解決漁業勞力問題。漁業署指出,有關兩岸漁業勞務問題已積極與大陸協商,促使恢復對我派出船員,同時將於日內會同漁業團體組團赴越南訪問,商討雙方漁業勞務合作事宜,有助於漁船員多元僱用之政策目標;另有關近日內發生漁船主循「就業服務法」僱用引進之外國籍船員脫逃及產生漁船主無法再行申請僱用遞補問題,該署已洽請行政院勞委會協調警察機關及海巡機關派員加強查察仲介不法行為,並研究漁船主得於向警察機關報案後即可再行僱用遞補。漁業署強調,有關漁船用油減少補貼部分,係為配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需遵循「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之規範,避免遭受國際控訴所為之必要措施,再加上受近日中東情勢影響油價飆漲,導致漁業經營成本提高問題,該署已協調中油公司以國際油價供應漁業用油,並先期由蘇澳區漁會洽請其它民營油品公司供應用油,期藉由自由競爭市場降低漁業用油油價。
有關我國與日本在東、黃海所發生之漁場爭議,漁業署稱我政府已與日本進行三次漁業會談及八次事務性漁業會談,惟雙方認知差距仍大,尚待繼續洽談。至於日本驅趕我在東、黃海作業漁船事件,該署已透過外交部向日方抗議,並促日方速重開台日談判,以解決雙邊漁業問題,同時透過漁會加強宣導,請漁民勿擅入日本領海及有爭議性之經濟海域內作業,以免被扣受罰;至於無爭議性之水域,如漁民遇有日方干擾、驅趕或扣捕情事,應即通報外交部、國防部、海巡署及該署等單位協助因應處理;同時海巡署亦已加派船艦巡護。且台日雙方已同意於近期內恢復漁業會談,對於解決台日漁業爭議問題應有正面助益。
至於加入WTO後,開放漁產品進口是否影響國內漁產品價格方面,據漁業署統計,九十一年食用類水產品進口總量為一二二、五二八公噸,較九十年同期增加一七、七五一公噸,增幅十六.九四%;在出口方面,九十一年總量為五七四、一二七公噸,較九十年增加六九、二九四公噸,增幅十三.七四%,顯示入會後水產貿易確有活絡趨勢。另九十一年國內批發市場水產品平均交易價格為四四元/公斤,仍較九十年之四二元/公斤,略增加四.七六%,顯示加入WTO之後國內魚價尚稱平穩。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近年來因受國內工商服務業迅速發展,國民所得普遍提高,漁船作業水域受鄰近國家經濟海域之宣布而縮小,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開放漁產品進口,加上漁船數過多沿近海漁業資源利用已達飽和,及國際油價調漲等內外在因素影響下,導致漁業經營困難,政府已採取下列加速推動漁業轉型之措施:
一、實施第二階段漁船收購,降低漁船數量,截至九十一年止,實際收購漁船二九四艘,一萬七千七百四十一船噸,本年度已再公告受理漁船主登記收購。
二、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實施獎勵休漁,預計除降低漁獲努力量緩和漁業資源壓力外,並可降低漁業勞力之需求。聯絡人:漁政組 科長 王正芳
聯絡電話:0二-三三四三六0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