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委會審議通過,大幅放寬國造外籍船回籍條件(92.06.18)
- 發佈日期
- 92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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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第二三○號
行政院農委會審議通過,大幅放寬國造外籍船回籍條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法規委員會於本年六月十七日審議通過「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二十六條之二修正草案,大幅放寬國造外籍漁船回籍條件,以配合國際漁業管理趨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由於非法、未報告、未受管制漁船行為破壞漁業資源問題日益嚴重,受到國際漁業組織及相關國家關切。二○○二年約翰尼斯堡之全球永續高峰會議已明確宣示各國應致力在二○○四年以前徹底解決本問題;大西洋鮪類保育委員會(ICCAT)等多項組織亦將於本年七月份開始執行白名單制度,屆時各國將共同抵制未列於名單上之漁船(類同黑名單)漁獲。
由於權宜國籍之大型鮪延繩釣漁船多為我國人經營,台日雙方為共同解決本一問題,乃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簽訂台日行動計畫,由日方負責解體日本出口中古權宜國籍漁船,我方提供管道使我國建造出口之權宜國籍漁船得以回籍,為此,本會二度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已使四十一艘國造之權宜國籍漁船獲准輸入。然而,目前仍有約八十艘國造外籍漁船在外作業,甚至利用我合法船名義進行國際貿易之洗魚行為,受到國際組織的抨擊,甚而影響我合法漁船之作業權益,為此,亟須尋求更為積極之解決方案。
為尋求全面解決之道,台日雙方漁政首長於本年四月底會面議定漁業新聯合行動計畫,一方面由日本釋出船牌,以租賃的方式使此類漁船在原船旗國管轄下納入管理。另一方面則由我國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進一步放寬現有規定,鼓勵回籍,台日雙方並限期要求現有國造外籍漁船配合,以維護世界遠洋鮪釣漁業資源之永續經營。
該修正草案已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第三○六次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將循法制程序於本月底前完成公告,將開放供在台灣地區國人經營之非本國籍一百噸以上大型鮪延繩釣漁船於年底前提出申請,並於九十四年底前補足所有之汰舊噸數。
聯絡人:遠洋漁業組 技正黃向文 3343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