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我遭菲律賓扣押二艘漁船駛離菲國正航向我國途中(92.07.28)
- 發佈日期
- 92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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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二三七號
外傳我遭菲律賓扣押二艘漁船駛離菲國正航向我國途中
漁業署表示,外傳目前仍滯留在菲國之「金春滿號」及「漁盈財號」漁船業於本日清晨駛離菲國阿巴里港。目前漁業署業請外交部透過外交管道查証中,尚未有進一步訊息。漁業署已請海巡署等單位派船艦飛機待命支援。
漁業署說明,「金春滿號」為十七.六四噸延繩釣漁船,係於本(九十二)年四月十二日由台東縣新港出海,船上有三名我國籍船員,於本年五月四日在菲國北部Cagayan省之Cagayan島附近遭菲國扣押。另「漁盈財號」為九.四四噸之延繩釣漁船,於本年二月十三日由台東新港出海,船上有二名我國籍船員,於本年五月四日在同地點遭菲國扣押。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有關目前已駛返國內之其他遭扣漁船,因為尹布都颱風大水沖至外海而返回台灣在菲國皆已進入該國司法程序,因此有必要予以尊重。漁業署將俟海巡署完成偵訊後,再行收集相關資料,研究依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漁業署最後再度呼籲,依據菲律賓於一九九八年頒布修正之新漁業法後,完全拒絕外國漁船以任何合作方式在其管轄水域內作業。為因應菲國此項規定,漁業署除一方面積極透過管道與菲國協商,尋求菲國同意以適當方式建立兩國間之漁業合作機制外。為避免漁船遭扣,將繼續不斷宣導漁民,切勿進入菲國水域作業,並請我漁船應特別注意及提高警覺,切勿相信不法掮客,以避免被扣。
聯絡人:科長黃友義
電話:三三四三六0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