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成宗號漁船漁船失蹤案漁業署積極處理善後(92.08.26)
- 發佈日期
- 9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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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二四六號
展成宗號漁船漁船失蹤案漁業署積極處理善後
琉球籍「展成宗號」漁船失聯多日,我國籍船員下落不明,經漁政機關多方管道查尋,終於在昨(二十五)日我駐印尼代表處傳回電報稱,經我駐外人員訪談該船大陸籍漁工李玉恩,據表示:該船離開關島三日後其已不見三名台灣籍船員蹤跡,由印尼漁工駕船,船長室及駕駛室四處可見壞痕跡,四名印尼漁工在船長室翻尋金錢財物,船長室之地毯及床單等可能因染有血跡已被丟棄海上,約十四日後該船抵SUBANG小港口,上岸前印尼漁工已將船上通訊導航器材及可變賣之物品卸下船。而所有船員因無直接證據,印尼政府無法將渠扣留,以暫飭回靜候通知進一步調查,而二名大陸籍船員暫時拘留等候遣返。漁業署已電請外交部及我駐印尼代表處要求印尼國際刑警處就本案速請轄區警署展開調查,蒐集相關事證,儘速搜尋失蹤之該船。目前推斷我國籍船員恐已遭殺害,如家屬有意前往印尼了解案情,該署將補助旅費前往並洽我駐印尼代表處洽印尼相關單位給予必要之協助與照料。同時已由本署南部辦公室派員前往慰問家屬,失蹤每人台幣五萬元,另協助家屬洽相關單位給予協助,如台灣地區遭難漁民及漁船筏救助要點失蹤二十萬元,台灣地區漁民海難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運用要點失蹤三十五萬元,台灣地區漁民海上作業保險要點失蹤六十五萬元,另由縣市政府及漁會視財力發放海難救助金。
漁業署同時呼籲我漁民僱用外來船員應審慎篩選僱用,並透過縣市政府及區漁會及漁業團體加強宣導工作謹慎篩選僱用外來船員,尤其特別注意其品行及適應海上單調苦悶生活能力,由漁業署對於船上幹部船員訓練時加強領導統御之智能,尤其針對海上生活單調,生活空間狹小等特性,教育船上與外籍船員相處之道。為長遠計,漁業署正與相關國家洽簽漁業合作時,將要求輸出漁工應加強過濾與訓練適於海上工作。必要時在雙方權利義務對等下,對於合作國漁工訓練納入合作範疇,由漁業署協助訓練我方所須之漁工,以杜絕類似不幸事件;另一方面促請大陸方面開放提供我漁船漁工。
聯絡人:吳信長科長(○二)三三四三六一一三